按照《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和《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要求,2025年6月12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兰州组织召开《甘肃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题会,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文玺主持。

会议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工委,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能源局、大数据中心、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生态资源监测中心、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的生态保护和立法领域知名专家共同参与研讨。

开题会上,刘文玺副厅长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和甘肃省近年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条例(草案)》起草组同志详细汇报了立法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省内外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条例(草案)》的章节、条目设置等具体工作情况。研讨论证环节,与会各单位负责同志围绕《条例(草案)》的立法重点、难点、法规类型选择、篇章结构设计、立法舆情风险以及起草注意事项等核心议题,结合各自职能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会专家也从专业角度出发,就如何科学构建法规框架、体现甘肃生态特色、提升法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各单位和专家发言后,刘文玺副厅长作总结讲话。他首先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对省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厅局以及与会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建言献策表示衷心感谢,认为本次会议务实高效,为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进一步强调,从“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到“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跃升,体现党中央对甘肃生态屏障建设要求的持续提高,本项立法工作是落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国家生态安全战略的重要法治实践载体,对甘肃省强化系统性的生态治理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院作为《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将深入梳理、研究本次各单位和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精准把握立法需求和核心目标,聚焦立法重点难点,深化对省情实际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融合研究,优化《条例(草案)》框架结构和具体条款设计,着力突出甘肃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可操作性,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为按期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起草任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